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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心对话 织密法治宣传网

来源:网络 编辑:马俊冬 时间:2025-05-26 18:48

  当晨练的露水还挂在民法典主题公园的草叶上,枣庄市薛城区烟草专卖局的普法队伍已带着《民法典》的温度,扎进了城市的肌理,用一场场充满烟火气的对话,将民生热点法律问题转化为社会大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让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街头巷尾绽放出鲜活的法治光芒。

  社区广场:银发群体的“法治课堂”

  “李大妈,您看这宣传册上的案例,要是有人卖保健品时夸大功效骗您钱,这就属于‘欺诈行为’,您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枣庄市薛城区烟草专卖局普法人员张平手指着宣传册上的漫画,向在广场遛弯休息的李大妈解释。74岁的李大妈皱眉说:“前几天楼下小胡就说要带我去听‘健康讲座’,还说买三个疗程“养生套餐”就送按摩仪,这算不算您说的‘套路’?”

  “当然算!”普法员张平翻开《民法典》合同编部分,“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撤销。以后遇到‘免费体检’‘高价保健品’,您别冲动消费,先给子女打电话问问,或者直接打举报电话。”

  一旁的王大爷凑过来:“我也有个事儿!我孙子大学在外地刚毕业,租房子时中介说‘押一付三’,结果住了俩月说要涨房租,不然就赶人,这合法吗?”

  “大爷,这要看租房合同怎么写。普法员钱政查看《民法典》物权编手册后,解释道:《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如果合同里没写涨租条款,中介单方面涨价就违约,您孙子可以去法院起诉。”

  王大爷点点头,把手册塞进衣兜里:“一会就给我孙子打视频电话问问,现在社会不学点法律真不行!”

  图为普法人员在社区

  民法典主题公园:百姓大众“法治补给站”

  “这民法典跟我们老百姓有啥关系?我天天买菜遛弯,能用到?”张大爷接过普法手册翻了翻。

  大爷,您看这个视频,在小区被高空抛物砸中,以前可能找不到人就只能自认倒霉,但民法典规定,物业要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可以找他们追责!还有您平时如果买保健品被忽悠,现在都能依法维权啦,普法员梁丽耐心解释着。

  哟,这可太实用了!前阵子我还听说邻居家孩子玩游戏充了好几千块,这能要回来不?

  “您看这页,8周岁以上孩子大额充值,家长能要求退款的!但得保留好交易记录和孩子操作的证据。”

  “这手册得给我老伴也带一本!她总爱买直播带货的东西,万一遇着假货......”

  “直播间购物也算合同关系,收到货不符可以先跟商家协商,不行就打12315或者起诉。”普法员梁丽补充道:对了,大爷,您平时在公园下棋时,也可以给老伙计们讲讲这些知识呀!

  环卫工人赵阿姨,擦着额头的汗也凑过来观看认真听着,“我小学没毕业,大字不识几个,这动画能看懂不?”

  “能!您看这个‘高空抛物’的故事——”梁丽点开视频,动画里楼上扔下的花盆砸中行人,最后法院判业主和物业共同担责。赵阿姨一拍大腿:“我们遇到过这事儿!上次我扫马路,差点被楼上掉的花盆砸到,这要是受伤了,该找谁赔?”

  一旁的环卫工孙阿姨停下工作,凑过来:“我还有个问题!我们每天凌晨扫街,要是被电动车撞了,算不算工伤?”

  “这得看是否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普法人员张妮妮翻开《民法典》侵权责任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民法典》也规定,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快递站点:“流动人群”的法治驿站

  “张师傅,您每天跑车送货,这民法典里的‘运输合同’条款可得好好看看!”普法员姜卫东跟着叉车司机张师傅走进物流仓库,把印有“民法典与你同行”的宣传单页递过去。

  仓库角落,分拣员刘大姐正给母亲打电话:“妈,您别信那些‘投资养老’的广告……”普法员钱政见状上前插话:“大姐,您母亲是不是遇到‘养老诈骗’了?《民法典》有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您可以让老人先去派出所报案,保存好通话记录和转账凭证。”

  刘大姐挂了电话感激地说:“幸亏你们来普法,我妈最近总说有‘专家’带她买‘高息理财’,这下我心里有数了!”

  图为普法人员在物流代收点普法

  普法背后的“法治温度”:让民法典“活”起来

  夕阳西下,普法员们收拾宣传资料时,王大爷又折回来:“小钱,给我再拿几本宣传册,我要给小区里的老伙计们讲讲,免得他们也被骗!”

  这几天,普法员们在社区为老年人破解“养老骗局”,在物流站为司机们普及“合同陷阱”,在公园为环卫工们解答“工伤维权”,为“急匆匆”外卖小哥送去的普法案例……

  “民法典不是冷冰冰的法条,是老百姓过日子的‘保护伞’。” 薛城烟草主要负责人赵月东说:“用接地气的对话和案例,让法条变成了群众看得懂、用得上的生活指南。这就是我们普法的意义。”

  月光渐亮,薛城区的街巷里,民法典的种子已在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人群中悄悄发芽。那些带着烟火气的对话,那些被认真倾听的“家长里短”,正编织成一张细密的法治宣传网,守护着这座小城的每一个日出与黄昏。(张文莉 张妮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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